說明:
一、請各單位(場所)務必派員參加,以掌握最新菸害防制相關法規規定,未參加者將優先列為稽查對象。
二、請於112年5月19日前至網站(https://forms.gle/QQ64zxgoRiEnK729A)完成報名。
三、檢附課程表1份,如有相關問題可來電:05-2338066#215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