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各基層診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106)嘉市醫字第016號
附件:
主旨:對於市府要推動「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簡稱PQRS),呼籲各基層診所能堅持立場,不參與相關活動事宜,請查照。
說明:最近會員反映,接到衛生局寄發市府要推動「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信件及派員至診所說明並要求加入line群組等行為,有利用政府資源個個擊破之嫌,故請基層診所堅持既有立場,勿輕易配合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