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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黃氏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藥品「"黃氏"佳鈣錠500公絲(碳酸鈣)(衛署藥製字第036642號)(有效期限108年12月17日以前的全批號)」、「"黃氏"胃立舒咀嚼錠(衛署藥製字第04 [2015-07-17 15:05:12]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7月2日FDA風字第1041104111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4月8日派員赴該公司執行GMP機動性查核,發現旨揭藥品所使用之主成分原料「CALCIUM CARBONATE」及「MAGNESIUM CARBONATE」,未具有原料藥許可證亦未辦理自用原料申請,已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2款規定,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貴單位倘有旨揭批號藥品,應立即下架,勿調劑、販售、使用,並依「藥物回收作業要點」辦理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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