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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妮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利奇”一般手術用手動式器械(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13699號)醫療器材許可證經公告註銷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倘有陳列販售 [2015-07-24 11:29:21] |
說明: 一、依據衛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年7月15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454018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旨揭醫療器材許可證,因換證業經衛生福利部以104年7月3日部授食字第1041605993號公告註銷。為確保民眾安全權益,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該市售品應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辦理,業者應立即通知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自醫療器材許可證到期日起6個月內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始得販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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