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關永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永吉"得治黴乳膏 (衛署藥製字第031978號,批號OU01)」一案,詳如說明段 [2016-01-26 15:00:54]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12月30日FDA風字第1040060902號函辦理。 二、旨揭藥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04年度「國內藥廠主題式專案查核」時,現場抽樣旨揭產品(批號OG02)之檢體送該署委託單位進行含量測定,其結果未能符合規格,後經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協助檢送該檢體至該署複驗,發現含量測定結果仍與核准規格不符,可能對使用者產生不良影響,故主動回收效期內之市售產品(批號OU01)。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旨揭批號藥品,應立即下架,勿調劑、販售、使用,並依「藥物回收作業要點」辦理相關事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