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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天乾製藥有限公司產品「"天乾"氟欣諾隆軟膏250微公克/公克(丙酮氟欣諾隆)(衛署藥製字第032503號,批號5104)」之藥品回收一案 [2016-04-18 13:44:01]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3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51101789號函辦理。 二、旨揭藥品因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派員赴該公司執行104年度「國內藥廠主題式專案查核」,現場抽樣旨揭產品之檢體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託單位進行含量測定,其結果未能符合規格,後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檢送該檢體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複驗,發現含量測定結果仍與規格不符。經核,本案係屬第二級回收,基於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旨揭批號藥品,應立即下架,勿調劑、販售、使用,並依「藥物回收作業要點」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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