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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檢送「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104年第4季統計數據及核刪金額等相關資料如附件 [2016-05-11 13:37:29]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4月18日健保審字第1050003705號函辦理。 二、該署函復提供旨揭方案104年第4季各區初步統計審查資料,核刪家數計3,331家、核刪件數64,419件、核刪金額699萬5,931元,醫院及基層診所資料如下: (一)醫院:核刪家數計322家、核刪件數33,523件、核刪金額412萬5,595元。 (二)基層診所:核刪家數計3,009家、核刪件數30,896件、核刪金額287萬336元。 三、有關該署說明「自105年第1季起實施之核扣事項」、「因健保卡資料上傳時間,所產生雲端藥歷系統查詢資料落差」等項及該署建議宣導會員正確申報乙節,請詳參附件說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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