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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之「“美芙絲特”可吸收聚對二氧環已酮縫合線 」(衛署醫器輸字第025035號)醫療器材許可證經衛生福利部撤銷一案 [2016-05-24 15:36:10] |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5年5月6日中市衛食藥字第1050041840號函辦理。 二、案內產品經衛生福利部審核評估,認為旨揭產品「規格設計上完全與一般縫合線設計不同,包括針線過短及針上設計sponge,實際操作使用於軟組織縫合是不切實際」,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旨揭產品許可證。惠請貴會轉知所屬相關人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物,應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配合辦理藥物下架回收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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