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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製造生產之產品「隆波特眼藥水 0.005% (衛署藥製字第047521號) 」(批號TM008、TP005及TP010)之藥品回收一案 [2017-06-01 14:17:40]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5月19日衛授食字第1061102965號函辦理。 二、旨揭藥品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6年3月22日至24日,派員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員赴旨揭藥廠執行GMP專案查核,發現產品「隆波特眼藥水 0.005% 」(批號TM008、TP005及TP010)製程確效結果有疑義,未能確保該等批次產品品質,故該公司啟動回收。經核,本案係屬第二級回收,基於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貴單位倘有旨揭批號藥品,應立即下架,勿調劑、販售、使用,並依「藥物回收作業要點」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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