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4月8日FDA藥字第1111402418G號函辦理。
二、旨揭成分藥品已知具有可能發生嚴重血栓不良反應之風險,考量其計畫書經衛生福利部105年9月1日公告執行至今已逾5年,其部分內容已不符現況,爰擬修訂旨揭成分藥品之上市後風險管理計畫書。貴會倘有相關建議或意見,請於111年5月15日前惠復本會,俾彙整提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