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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請貴院(所)因應南韓中東呼吸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之感染事件,請提高警覺,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請查照。 [2015-06-12 16:16:54]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4年6月2日疾管感字第1040500365號函辦理。 二、近期南韓公布之MERS-CoV感染疫情顯示,截至本(104)年6月1日上午公布的18名確定病例中,除指標病例及其曾就診過的另外2家診所之醫師與醫療人員外,其餘確診病例皆為指標病例所入住之第一家醫院的病人、家屬或醫護人員。值得注意的是,於前述醫院感染的病人,除相同病室者外,還包括同層樓其他病室、甚至不同層樓的病人及其探病家屬,凸顯醫療機構落實感染管制措施的重要性。 三、爰此,請貴院(所)提高警覺,參考「醫院因應中東呼吸症候冠狀病毒感染症整備現況查檢表」(附件),自我檢討機構內相關感染管制措施有無需要再改善與加強落實之處,例如: (一)急診檢傷人員與醫師於診治病人時,及門診醫師對於發燒或疑似感染之病人,務必詢問病人旅遊史、職業、接觸史、周遭人員是否出現類似症狀(TOCC)等訊息。 (二)醫院於門診、急診區域及醫院入口處張貼明顯告示,提醒就醫民眾與陪病者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有發
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候診;若遇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但未配戴口罩就診的病人,能協助提供其配戴口罩。 (三)工作人員清楚知道應使用個人防護裝備之品項及正確穿脫流程,並確實依5時機執行手部衛生。 (四)儘速辦理院內各類人員教育訓練,內容包括MERS-CoV介紹與感染管制措施、院內通報流程及病人動。 四、有關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相關疫情資訊及工作指引,皆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專業版 > 傳染病介紹 >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項下,請提醒轄區醫療機構隨時上網獲取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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