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研商法醫師法修正條文草案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6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
地點:臺北市安和路一段27號9樓(資料室)
出席:李志宏 林義龍 施肇榮 蔣世中 蕭開平 李建成
曹昌堯
請假:王約翰 石台平 潘至信 薛瑞元
列席:蔡明忠 李美慧 高于婷
主席:陳召集委員夢熊
紀錄:盧言珮
主席報告(略) 討論事項
一、案由:因應行政院會5月21日通過「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議本會就法醫師法修正條文草案立場及後續因應方案。(提案人:陳常務理事夢熊)
結論:本會支持行政院版「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尤其修正條文草案第九條,其內容係屬關鍵,應特予堅持修正,以保障民眾權益。
第九條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所為之檢驗屍體,除依該法規定由醫師或檢驗員行之外,由法醫師為之。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所為之解剖屍體及死因鑑定,應由病理專科法醫師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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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散會:下午
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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