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4年7月13日健保醫字第1040033504號函辦理。 二、因各分區核發金額誤植,更正103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金額(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103年預算計有190,089,098元。(詳附件-表1) (二)按本方案規定,各分區預算依103年1月1日各分區特約診所家數占率分配,更正分別為臺北53,372,881元、北區24,544,104元、中區41,871,015元、南區30,169,511元、高屏35,498,222、東區4,632,683元。(詳附件-表2) (三)103年全年西醫基層特約院所家數共計10,513家,不符核發資格院所計1,106家(占率11%),符合分配院所家數計9,407家(占率89%),每家基層院所計算核發金額採四捨五入方式,因此預算數與實際核發數有差距,更正後實際核發共計190,088,416元,與預算數相差682元。(詳附件-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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