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6月22日健保醫字第1050033421A號函辦理。 二、104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計算說明(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104年預算計有194,521,597元。 (二)104年全年西醫基層特約院所家數共計10,597家,不符核發資格院所計1,120家(占率11%),符合分配院所家數計9,477家(占率89%),每家基層院所計算核發金額採四捨五入方式,因此預算數與實際核發數有差距,實際核發共計194,518,800元,與預算數相差2,797元。 三、本案預訂於104年6月30日前完成104年度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發放作業。 四、經核定不核發品保款之院所,若提出申復等行政救濟事宜,案經審核同意列入核發者,依方案規定,核發之金額將自當時結算之當季西醫基層總額一般服務項目預算中支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