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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健保署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各科別之不適用分區,並自公告即日實施 [2017-06-01 14:24:59] |
說明:下列原公告為公開具名科別之分區因目前有意願公開具名之審查醫藥專家人數已不足以於法定核訂期限內完成該分區之審查業務,不適用公開具名作業: 一、兒科:臺北區、北區、中區、南區及高屏業務組 二、婦產科:東區業務組 三、泌尿科:北區、中區、南區、高屏及東區業務組 四、耳鼻喉科:北區、南區及高屏業務組 五、眼科:北區、中區、南區及高屏業務組 六、神經科:中區南區及東區業務組 七、精神科:中區、南區及高屏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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