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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建議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之宣傳品,以供醫療院所張貼周知民眾案,業獲該署採納 [2017-06-12 14:18:25] |
說明: 一、依據106年6月2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健婦字第1060401258號函辦理。 二、來函重點略以:為有效減除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重複提供,及持續向民眾及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院所加強宣導自106年1月1日起,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視為提供兒童預防保健就醫憑證,家長應攜帶健保IC卡及兒童健康手冊黃卡,院所始得提供服務,暨院所應於提供服務前,確實檢核健保IC卡及黃卡該次服務是否已施作等資訊,國健署設計2種宣導海報,並置於該署官網,網址:http://ppt.cc/ZWxpe,請自行下載、印製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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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檔案: XC666251950000000_1060000864_Attach2.pdf 下載檔案: XC666251950000000_1060000864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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