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07年5月4日健保審字第1070076053號公告副本辦理。
二、醫院總額已完成107年度審查醫藥專家屆期遴聘作業,經調查評估下列科別之分區其有意願公開具名之審查醫藥專家人數分布與該分區之審查業務,適用公開具名作業之科別與分區別如下:
(一)婦產科:臺北區、北區。
(二)泌尿科:南區、東區。
(三)耳鼻喉科:臺北區、中區、高屏。
(四)精神科:臺北區、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