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07年8月14日健保醫字第1070033673A號函(附件一)暨該署106年1月16日健保醫字第1050016044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辦理。 二、檢送106年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以下簡稱門診透析獎勵金)之核發結果(如后附件二)摘要如下: (一)106年度預算為45,000,000元,其中血液透析預算41,729,504元,腹膜透析預算3,270,496元(附件二表1)。 (二)核發結果: 1、血液透析:106年計493家(75%)列入核發,核發金額達41,729,506元;161家(25%)列入不予核發(附件二表2)。 2、腹膜透析:106年計77家(65%)列入核發,核發金額達3,270,493元;42家(35%)列入不予核發(附件表3)。 3、每家核發院所計算核發金額採四捨五入方式,因此預算數與實際核發數有差距,實際核發共計44,999,999元,與預算相差1元。 (三)該署預定107年8月15日前完成門診透析獎勵金發放作業,並將核發與不核發之結算報表置於VPN供相關院所下載。 (四)原定不核發院所,嗣後經申復、爭議等行政救濟事宜,業經審核同意列入核發者,依計畫規定,核發金額將自結算當季之其他預算項下之慢性腎臟病照護及病人衛教計畫預算中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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