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警察局108年1月23日嘉市警婦字第1080071496號函辦理。 二、為使警政機關能即時介入兒虐案件之調查及進行證據保全,本局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建立兒少保護網絡醫警聯繫窗口機制,請貴單位於執行業務期間,如發現兒少虐待案件之情事時,請立即進行通報,共同保護被害人之人身安全。 三、本市醫警合作通報流程如下: (一)具緊急性危險,需警方立即介入制止暴力行為者,請撥打110進行通報,並啟動重大兒虐處理機制,必要時將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暫不具立即危險,但需政府資源介入關懷訪視者,請撥打113保護專線,或與貴單位所在之轄區家防官聯繫,以利後續處置。 四、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已成立一「嘉市醫警護兒少連繫平台」LINE群組(宣導單張QR Code加入-如附件),請貴單位踴躍加入,分享及相互交流宣導資訊。 五、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醫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暴或性侵害犯罪之情事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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