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97年開辦「性病或藥癮病患全面篩檢愛滋病毒計畫」,並自106年10月起,鑒於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與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主要係經由血液或體液交換傳播,包括不安全性行為及共用針具等方式,與愛滋病毒感染有相同傳染途徑;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則主要透過糞口途徑傳播,亦可經由性接觸(包括同性間與異性間性接觸、肛交、口交等)造成感染,爰將該3類肝炎亦納入上揭計畫,以達早期發現愛滋感染者並轉介其及早治療,進而達到防疫之目的。旨揭個案篩檢愛滋病毒之費用已納入「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付作業規範」支付之範圍(下稱B1案件),委由中央健康保險署代收代付。該費用係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支實付,不影響醫療院所總額支付制度,爰請貴院加強相關醫療人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1月25日疾管慢字第1080300104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97年開辦「性病或藥癮病患全面篩檢愛滋病毒計畫」,並自106年10月起,鑒於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與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主要係經由血液或體液交換傳播,包括不安全性行為及共用針具等方式,與愛滋病毒感染有相同傳染途徑;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則主要透過糞口途徑傳播,亦可經由性接觸(包括同性間與異性間性接觸、肛交、口交等)造成感染,爰將該3類肝炎亦納入上揭計畫,以達早期發現愛滋感染者並轉介其及早治療,進而達到防疫之目的。旨揭個案篩檢愛滋病毒之費用已納入「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付作業規範」支付之範圍(下稱B1案件),委由中央健康保險署代收代付。該費用係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支實付,不影響醫療院所總額支付制度,爰請貴院加強相關醫療人員宣導,並對旨揭個案主動提供篩檢服務。
三、查107年全國梅毒及淋病通報個案之愛滋篩檢率為82%,急性病毒性肝炎個案愛滋篩檢率為37%,B1案件申報件數為51,581件,篩檢陽性率0.8%。為使愛滋感染者儘早瞭解自身感染狀態,請落實執行愛滋病毒衛教諮詢與篩檢及轉介服務。
四、另請確實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規定,經篩檢對象同意(書面或口頭皆可)及諮詢程序,始抽血進行愛滋病毒檢驗,以避免衍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