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全聯會108年1月15日第11屆第5次專科醫學會委員會會議結論、108年1月17日第11屆第14次醫療政策委員會會議辦理情形結論及108年1月25日本會「長照小組醫師意見書簡化會議」結論,並經108年2月24日第十一屆第十八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二、近來報載國內某長照醫學會號稱取得該會辦理課程取得學分後,才有資格申請長照專科醫師證書案,引起議論,且誤導有志從事長照服務醫師,為提供醫師正確訊息,特製作說帖乙份,以為釐清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