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5月10日疾管防字第1080200417號函辦理。 二、邇來該署接獲民眾多次反映疥瘡感染症之治療與照護,由於感染者之同住家人等親密接觸者未能同時接受治療,擔心有相互傳染之虞,合先敘明。 三、另查疥瘡感染症通常係長時間直接接觸患者之皮膚而感染,預防方法除加強個人清潔衛生,避免接觸患者之皮膚、衣物及床鋪之外,建議患者之主要照顧者、家人或同住者等親密接觸者同時接受治療,避免相互傳染,是故醫師如診療疥瘡感染症患者,請協助評估其密切接觸者之治療需求,及提供藥物使用衛教。 四、有關疥瘡感染症相關資訊,可參閱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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