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央健保署108年5月31日健保審字第1080035537號函辦理。
二、為促使醫療資源合理分配及合理健保給付,健保署建置以病人為中心「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及「重要檢驗檢查項目結果共享制度」,採取主動提醒功能,供醫師看診時能同時掌握病人用藥、檢查(驗)資訊及手術內容,以落實「雲端共享,健保節流」之理念,共同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三、基於尊重醫療自主性的前提下,若屬必要執行,請醫師於病歷上詳細記載,另健保署亦將利用大數據分析篩異管理,以積極防弊,檢送管理專案之案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