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10月22日疾管感字第1080500401號函辦理。 二、旨揭預防接種建議修訂重點,係疾管署參考國際相關文獻,並徵詢國內專家委員意見後,增修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之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疫苗(MMR)接種建議及判斷對麻疹/德國麻疹是否具有免疫力的操作型條件,說明如下: (一)補接種建議:1981年(含)以後出生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若不具有麻疹或德國麻疹免疫力,建議補接種1劑MMR疫苗。 (二)判斷對麻疹及德國麻疹是否具有免疫力的操作型條件 1、曾經由實驗室診斷確認感染麻疹及德國麻疹者;或 2、至少曾注射過2劑麻疹、德國麻疹疫苗,且有疫苗接種紀錄者(須為出生滿1歲後曾經注射過2劑含麻疹及德國麻疹的活性減毒疫苗,且2劑間隔28天以上,且最後一劑疫苗接種距今<15年);或 3、具有麻疹、德國麻疹抗體檢驗陽性證明,且檢驗日期距今<5年。 三、鑑於接種MMR疫苗是預防麻疹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並考量國內外疫情現況與傳播風險,請依據疾管署公布之建議,評估會接觸病人的第一線醫事及非醫事人員(含在地區級以上教學醫院執勤之醫事實習學生,以及其他常駐工作人員《如:病房書記、清潔人員、傳送人員、掛號人員及批價人員等》)是否具有麻疹免疫力,並督促無免疫力者應儘速完成接種,以保護病人及工作人員健康。
四、本次其他修正內容另包括「流感疫苗」、「白喉、破傷風、百日咳疫苗」及文字修正等。旨揭預防接種建議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項下,提供各界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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