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使「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更加精進,感謝各縣市醫師公會提供實務操作面臨問題及建議解決方案,本會業建請衛生福利部協助解決。
二、部份醫師公會反應問題及建立單一特約友善窗口等,業獲衛生福利部採納,旨揭相關最新訊息,敬請轉知所屬會員參考。(https://1966.gov.tw/LTC/lp-4457-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