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月10日疾管防字第1090200044號函辦理。 二、由於中國大陸武漢地區不明原因肺炎疫情之致病原特性及傳染機轉尚未完全明確,需加強監測,並對疑似個案進行嚴密處置措施,以及早發現疑似病例及時防治,防止疫情擴散。 三、請貴診所依「因應中國大陸武漢地區不明原因肺炎—基層診所因應及處置原則」(附件1)妥為規劃因應,並針對就醫民眾提醒主動告知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如診治自中國武漢返台之疑似病例,應立即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並撥打1922或本市防疫專線(05-2341150)請求協助。 四、依循上述原則,本市訂有「嘉義市醫療院所發現疑似特殊不明肺炎感染症狀民眾處理流程」(附件2),請貴診所依該處理流程辦理,並遵循該署公告之「門診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降低疾病於社區中傳播風險。 五、該署刻正進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公告為第五類傳染病作業程序,有關病例定義、個案處置流程及感染管制措施等資訊,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中國大陸武漢發生肺炎疫情/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參閱,另提供該署109年1月7日疾管防字第1090200017號函之「特殊不明原因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附件3)供貴診所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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