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月15日疾管感字第1090500038號函辦理。 二、目前中國武漢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防範疫情於醫療機構內傳播,請院確實執行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適當個人防護裝備等因應作為如下: (一)照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的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如附件1,可視身體可能暴露之範圍及業務執行現況,搭配使用手套、隔離衣及護目裝備(如:護目鏡或面罩)。 (二)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若必須執行如氣管內插管與拔管、抽痰、支氣管鏡檢、誘發痰液的處置、使用面罩式的正壓呼吸器等會引發飛沫微粒(aerosol)產生的醫療處置,或對病人進行鼻腔拭子採檢(nasal swab)、鼻腔沖洗(nasal wash)、喉頭拭子或鼻咽拭子採檢(throat swab, nasopharyngeal swab)時,除應佩戴高效過濾口罩(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戴手套、穿著隔離衣外,並應佩戴護目鏡或面罩;且應在負壓病室或換氣良好的診療室內執行,僅容許執行處置所必須的人員留在診療室中,減少受暴露的人數。 (三)在脫除個人防護裝備後,請立即執行手部衛生。 (四)醫療院所應確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內個人防護裝備存放位置及如何正確使用,並確保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手套、隔離衣等防疫物資儲備量充足。 三、為保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健康,該署訂有「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因應特殊不明原因肺炎整備現況自評表」,於109年1月7日以嘉市衛疾字第1090050146號函諒達;為利各院感染管制部門瞭解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執行現況,可依「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整備現況查檢表」優先針對急診檢傷區、分流看診區及門診診區等高風險單位進行抽查。
四、為強化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正確使用,該署訂有「醫療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個人防護裝備使用建議」,以提供教育訓練教材之參考,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照護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醫療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等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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