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5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015號函辦理。 二、由於目前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請本市各醫療院所透過明顯告示、廣播或志工主動關懷等方式,提醒進入醫療院所務必佩戴外科口罩。 三、查疾病管制署已重新製作「進入醫療院所務必佩戴口罩」之新款海報(如附件1及2),請貴醫療院所撤除原舊款海報「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佩戴口罩候診……」(附件3),新圖檔亦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宣導素材海報區下載運用。 四、副本抄送本市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及中醫師公會,有關民眾進入醫療院所務必佩戴外科口罩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依上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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