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22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53號函副本辦理。 二、重點略以: (一)將自112年1月15日起取消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相關醫療照護服務之「個案管理」措施;至於其他包括「遠距診療」、「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門診」及「居家送藥」服務內容則維持不變,並於春節期間(112年1月20日至1月29日)給予加成給付。 (二)春節期間(112年1月20至29日):前揭各項診察費、藥事服務費及居家送藥費給予加成給付,並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進行核算補付,醫事機構無須額外調整申報期間相關點數等資料內容。 1、112年1月21至25日間,加成100%給付。 2、春節其餘時段(1月20日、1月26至29日),加成50%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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