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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訂之「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含「猴痘個案及接觸者處置」)1份(如附件),請醫事機構及相關人員知悉並依循辦理 [2023-04-24 14:30:5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4月12日疾管慢字第1120300257號函、112年3月31日「猴痘疫情防治112年第2次專家會議」及4月7日「猴痘防治112年第2次縣市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本土疫情,為兼顧醫療量能、民眾權益及社區防疫安全,加以猴痘初期症狀表現較不典型,不易與其他傳染病區分,為鼓勵疑似即通報採檢避免延遲診斷,針對疑似個案之處置進行調整;同時經參考猴痘傳播力與侵襲率等相關國際文獻證據,以及先進國家對於猴痘確診個案之隔離政策與處置措施,又考量猴痘傳播具侷限性,須長時間密切接觸或親密接觸有較高傳播風險,本波疫情亦以性接觸傳播為主,國內個案之高風險接觸者監測迄今,未有發生感染情形,一般日常生活、工作接觸等感染風險低,爰調整個案處置相關流程,重點說明如下:

(一)疑似或確診個案依據其疾病狀況是否有重症或具重症風險因子,以及家中條件等因素綜合評估,若個案醫療上無住院治療照護之需要,且家中條件適合,可返家自主健康管理。

(二)疑似個案經綜合評估無需立即收治住院,於依法通報並採檢後,得予以先行返家等待檢驗結果,同時衛教與提供「疑似猴痘個案衛教事項」,並自主健康管理至檢驗結果陰性排除為止;並請同步通知地方衛生單位。

(三)疑似個案出院返家後,如檢驗結果為陽性確診,由個案居住地縣市衛生單位聯繫通知個案陽性檢驗結果,並再次確認返家確診個案有無相關就醫需求,並依個案狀況進行後續住院或居家自主健康管理;另檢驗結果陰性個案,亦由個案居住地縣市衛生單位聯繫通知個案陰性檢驗結果及衛教。

(四)確診個案經綜合評估無住院收治需求者,可返家進行二階段「自主健康管理」,並由衛生單位提供個案「猴痘個案居家自主健康管理事項」,依其自主健康管理階段提供不同衛教與建議,以及追蹤關懷等事宜。後續個案如符合結束各階段自主健康管理條件,衛生單位協助安排個案就醫進行評估,並依「Mpox個案自主健康管理階段評估表」辦理;請貴院所醫事人員進行Mpox個案自主健康管理階段評估。

(五)另因應確診個案之處置標準調整,將原提供高風險接觸者之「猴痘接觸者自主健康監測通知書」修改為「猴痘高風險接觸者自主健康監測事項」,並刪除罰則與增列衛教內容,以符合比例原則。

三、旨揭內容請至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猴痘>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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